昌邑溴企2013年冬季限产时间确定
2013年10月08日 08:30
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综合执法局发文,就2013年冬季限产做了部署。全文如下:
各溴素生产企业:
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潍政办字【2008】99号、昌邑市人民政府昌政发【2007】28号文件精神,为各制溴企业更好地安排当前生产,经与市制溴业协会讨论协商,现将今年冬季溴素限产时间通知如下:
一、 自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12日(正月13)市域内所有溴素生产企业全部停产,2月13日恢复正常生产,停产时间75天。停产限产期间,所有溴素生产企业生产机组开关机时间不再调整,私自调整开关机时间的视为违规违约;
二、 各溴素生产企业要提前安排好设备检修、线路改造、生产销售及存储计划等,要与配套盐田加强沟通,做好盐池储卤、大池储卤工作,确保明年原盐生产的顺利进行。
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综合执法局(来源:互联网)